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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6-09-23 | 来源: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 | 作者: | 点击数:20,493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所属事业单位贵州省税务干部学校,主要承担税务系统教育培训的实施工作。为加强税务干部学校干部队伍建设,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国家税务局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国税发〔2011〕62号)精神,现将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0名,其中,财会岗位2名,管理岗位6名,教师岗位2名。
具体招聘岗位及要求见《贵州省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二)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三)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四)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五)年龄在18周岁以上(
(六)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七)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它具体资格和条件。
现役军人、尚未毕业的在校大学生不能报考。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网址:http://gzpta.gov或219.151.4.99)报名。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的,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网上报名按以下程序进行:
1.提交报名申请
报考人员可在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审核未过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需进行报名确认操作。点击“报名确认”按钮后,审核单位才能对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审核;若不进行报名确认,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在2016年
原则上必须本人报名并填写相关信息,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如因特殊情况请他人代为报名的,视为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人本人承担相关责任。
2.网上初审及缴费确认
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后,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将在24小时内完成初审并对初审合格人员进行确认。报考人员可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报考人员于
3.网上打印准考证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应于
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0851—86831833、86810676。
资格审查咨询电话:贵州省国家税务局人事处0851—86906040。
(二)资格审查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根据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对报名应聘人员的基本信息、应聘资格和条件等进行审查。审查不合格的不予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任何环节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三)考试
1.笔试
本次招聘笔试为闭卷考试,参加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同步考试,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考试院组织实施,笔试科目为《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分)、《综合应用能力》(150分)。
笔试时间: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相应类别的职业能力倾向测验和综合应用能力两科考试。两个科目题本为合订本,两个科目连续进行考试,中间不间断。考生不得提前交卷、退场。考试范围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分类考试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2015版)》为准。
笔试综合成绩为笔试各科目成绩之和折算为百分制,以40%比例计入总成绩。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未完成所有笔试科目或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在“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上公布。
2.资格复审
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数与该岗位参加面试人数1:3比例确定拟进入面试对象进行资格复审。同一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成绩末位并列的,同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进入面试资格,该岗位拟进入面试人员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审查合格者方能进入面试。
资格复审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资格复审所需材料如下:
(1)《贵州省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5)本人近期正面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3张。
(6)需要报考人员提供的其他材料。
3.面试
参加面试人员为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具体名单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或登录报名网址上公布。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由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统一组织实施。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未参加面试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直接向考生公布。
4.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分,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即总成绩=笔试成绩(职业能力倾向测验成绩+综合应用能力成绩)÷3×40%+面试成绩×60%。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总成绩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或登录报名网址上公布。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贵阳市三甲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现役军人;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5.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6.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7.考察时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8.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9.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0.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六)公示招聘结果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或登录报名网址公示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审批及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到招聘单位报到。拒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接受国家税务总局人事司的监督,在贵州省国家税务局党组的统一领导下组织开展。
(二)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三)监督电话:0851-86906048(贵州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六、本简章由贵州省国家税务局负责解释。
2.贵州省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贵州省国税系统所属事业单位2016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岗位及条件要求一览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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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代码 | 报考单位名称 | 职位代码 | 职位名称 | 考试类别 | 考试类别代码 | 所需专业 | 招聘人数 | 学历学位 | 其他报考条件 |
001 | 贵州省税务干部学校 | 01 | 财会岗位 | 综合管理类 (A类) | 11 | 会计、会计学、审计学、财务管理、财政、财政学、税收学、税务、会计电算化、会计与审计、审计实务 | 2 | 大学专科学历及以上 | 具有会计从业资格证。 |
001 | 贵州省税务干部学校 | 02 | 管理岗位 | 综合管理类 (A类) | 11 | 经济学类、法学类、教育学类、文学类、管理学类 | 6 | 大学本科学历及以上 | |
001 | 贵州省税务干部学校 | 03 | 教师岗位 | 综合管理类 (A类) | 11 | 经济学,法学、法学理论、宪法学与行政法学、民商法学、诉讼法学、经济法学、法律硕士 | 2 | 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 | |
注:专业以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公布的专业目录为准。 |
贵州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9月 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