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4-14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科研处 | 点击数:5,625
各学部、各部门:
根据《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课题实施办法》(人文院字〔2016〕60号)精神,按照“依靠专家、发扬民主、择优支持、公正合理”的原则,经院领导同意,2017年3 月20 日,学院科研处组织了相关专家对各学部、各部门申报的院级科研基金项目进行了评审,经相关专家评审通过,并在全院公示无异议后,批准立项课题23项,其中教师项目19项,学生项目4项。
请各学部、各部门接到本通知后,组织项目组成员开展研究工作,确保项目的顺利进行和如期完成。
附件1: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教师项目)
附件2: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学生项目)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 科研处
2017年4月14日
附件: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教师项目)1492414944943.xls
贵州民族大学人文科技学院2016年度科研基金项目立项一览表(学生项目)1492414944958.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