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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9-08-30 10:25:12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科研处 | 点击数:1,850

各学院、各部门: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校教育部人文社科一般项目(以下简称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及资助额度

     项目分三类。规划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10万元;青年项目资助经费不超过8万元;自筹项目经费由申请者从校外有关部门或企事业单位自筹,自筹经费不低于8万元。

    本次申报不设指南,申请者根据自身的研究基础和学术特长,认真凝练、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研究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

    二、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

    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2009年公布的《学科分类与代码》(在高校人文社科网常用速查栏查询学科代码表),本次项目申报的学科范围包括:(1)马克思主义/思想政治教育;(2)哲学;(3)逻辑学;(4)宗教学;(5)语言学;(6)中国文学;(7)外国文学;(8)艺术学;(9)历史学;(10)考古学;(11)经济学;(12)管理学;(13)政治学;(14)法学;(15)社会学;(16)民族学与文化学;(17)新闻学与传播学;(18)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19)教育学;(20)心理学;(21)体育学;(22)统计学;(23)港澳台问题研究;(24)国际问题研究;(25)交叉学科/综合研究。

    三、申报条件  

    1.申请者必须能够实际从事研究工作并真正承担和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每个申请者限报1项,所列课题组成员必须征得成员本人同意,否则视为违规申报。

    2.申请者除符合《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外,还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规划项目申请者,应具有高级职称(含副高)的教职工;

   2)青年项目申请者,应为具有博士学位或中级以上(含中级)职称的教职工,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11日以后出生),对课题组成员没有年龄及专业技术职务限制;

   3)自筹项目申请者,须在《申请评审书》后附上学校财务处提供的委托研究单位经费到账凭证或银行回单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同时填写《申请评审书》中的其他来源经费栏。

    3.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次项目:  

   1)在研的教育部人文社科研究各类项目负责人;  

   2)所主持的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自2016年(含)以来因各种原因被撤销者;

   3)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各类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各类项目负责人,以上项目若已结项需附相关证明;

   4)连续两年(指20182019年度)申请一般项目未获资助的申请人,暂停2020年度申报资格。

    四、申报程序

    1.项目采取网上申报方式。

    2.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项目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项目申报平台,请及时关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moe.gov/s78/A13/),网络申报办法和流程以该系统为准。

    32019827日开始受理项目网上申报。申请者可登录申报系统下载《申请评审书》,按申报系统提示说明及《申请评审书》填表要求填写,并通过申报系统上传《申请评审书》的电子文档,无需报送纸质申报材料。待立项公布后,已立项项目按要求提交1份带有负责人及成员签名、责任单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

    4.项目经费按照《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实行严格规范的预决算管理。项目申请者应在研究期限内,根据实际需求准确测算总经费预算,合理分配分年度经费预算。经费预算合理性作为评审的重要内容,不切实际的经费预算将影响专家评审结果。

    5.尚未注册个人账户,或忘记了原有账号无法登录平台申报者,请在教育部社科司主页登录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点击申报系统,然后在点击框下方的个人用户注册按钮,按操作提示自行注册。注册成功即立即生效。 

    6.考虑到省教育厅的审核时间,本次项目网络申报截止日期为2019920日,我处将对所申报者的材料进行在线审核确认。

    五、其他要求

    1.本次项目评审采取匿名方式。为保证评审的公平公正,《申请评审书》B表中不得出现申请者姓名、所在学校等有关信息,否则按作废处理。

    2.申请者应如实填报材料,确保无知识产权争议。凡弄虚作假、抄袭剽窃等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三年申报资格。

    3.各申报单位应切实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对申报材料的审核把关,确保填报信息的准确、真实,提高项目申报质量。如违规申报,将予以通报批评。

    4.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请认真阅读申报常见问题释疑,特别是2019年度国家社科基金及国家自科基金项目的申请人能否作为负责人申报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科项目的要求等。

    申报的具体要求请详见《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2020 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 申报常见问题释疑》,见附件。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9826


附件:
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常见问题释疑1567132068183.pdf
教育部社科司关于2020年度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一般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1567132068191.docx
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计划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财教〔2016〕317号)1567132068194.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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