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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8-09-30 10:21:20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科研处 | 点击数:3,838
各学院、各部门
为充分发挥贵州民族大学基金科研项目作用,促进学校科研人才成长和科研工作繁荣发展,提升学校科研整体水平,推动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发挥科研引领与支撑作用,根据《贵州民族大学基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校字〔2018〕111号),决定启动2018年度校级基金科研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相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类别
校基金科研项目分为:青年项目、一般项目和重大项目。青年项目旨在提升青年教师科研能力,为学校培育一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一般项目旨在为学校培育一批国家级一般科研项目;重大项目旨在为学校培育储备一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或国家自然科学面上项目。
二、资助额度
青年项目:人文社科类1.5万元,自然科学类3万元;一般项目:人文社科类3万元,自然科学类6万元;重大项目:20万元。
三、申报条件
1.申报人须是学校在编在岗教师。
2.申报人限报1项,且不能作为成员参与其他项目申报;项目组成员只能参与2项。
3.青年项目申请人和成员年龄均不超过35周岁;一般项目申报人不限专业技术职务;人文社科类重大项目申报人须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主持过或在研主持国家项目,自然科学类面上项目申报人须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
4.在研校基金科研项目人员不得申报。
5.凡承担校基金科研项目被撤项者,两年内不得申报。
四、申报要求
1.一般项目申报原则上按项目申报指南确定的优先资助选题进行申报,如申报人没有合适选题可参考申报指南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自拟题目,自由申报。
2.青年项目、重大项目可结合申报指南的重点支持领域和方向,自拟题目,自由申报。
3.提交申请书纸质版,人文社科类1式3份(含活页),自然科学类1式3份。电子版发我处指定邮箱。
4.申报截止时间:从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0月25日。申报人在截止时间前将申请书报送行政楼501办公室,逾期不再受理。
五、项目结项
按照校基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执行。
申报人申请书须盖所在学院或研究院所公章后方能提交到我处。
联系人:张会会
邮箱:851959421@qq
特此通知。
科研处
2018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