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17-08-24 | 来源:人文新闻中心 | 作者:科研处 | 点击数:1,272
各学部、各部门:
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已经启动,为做好我院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相关申报资料
《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做好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工作的通知》(黔教办科[2017]105号)(附件1)、《省教育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评选奖励办法(试行)>的通知》(黔教科发〔2013〕307号)(附件2)、《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书》(附件3)等相关申报资料,请查看附件和下载。
二、申报成果的完成时间
2014年7月1日至2017年8月31日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三、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
凡已公开出版或发表的教育学术性研究成果均可申报,包括著作、论文、研究报告等。没有公开出版和发表的研究报告、实验报告、调查报告、政策咨询报告等,通过有关部门的鉴定,或者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者取得明显的实际效果的,也可申报。
开发建设的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实践课程和活动课程及其教材资源、学习资源和工具书,开发设计的教具、学具,出版的论文集、音像制品等,不属于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申报范围。
四、申报办法及时间
申请人须提交《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书》一式3份(附电子文档),成果原件及相关证明材料1份(证书类材料可用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替代,不收原件),用档案袋封装好,并贴上《贵州省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审书》封面,于9月20日之前上报科研处501办公室,以便及时评审、汇总上报,逾期不再受理。
五、特别提示
1.评审书封面“申请单位”请填写“贵州民族大学”。
2.申请人请严格按有关文件的要求进行申报。
3.每一位科研成果申报者只能申报1项成果。
4.申报每项教育科研优秀成果奖的单位署名不得超过3个,个人署名不得超过10人。
5.已经获得过省教育厅教学成果奖,省级及省级以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科技进步奖奖励的成果,不能重复申报。
联系人:张会会
科研处
2017年8月24日
附件:
关于申报贵州省第三届教育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1504678942507.ra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