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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14-02-25 | 来源: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处 | 作者:科研与对外合作处 | 点击数:2,563
校属各单位: 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申报已启动,为做好我校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求真务实,大力推进艺术学理论创新,坚持以重大现实问题为主攻方向,坚持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并重,努力构建艺术科学体系, 发挥国家社科基金示范引导作用,着力推出具有重大学术创新价值和文化传承意义的标志性研究成果,为党和国家工作大局服务,为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服务。 二、招标数量和资助强度 本批重大项目招标共发布11个选题(见附件1),每个招标选题原则上只确定一项中标课题。资助强度根据研究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为每项60-80万元。对于研究周期长、经费投入大、带有工程性质的重大选题,可单独编制经费预算;如获中标,将根据研究进展情况和完成质量,立项两年后经专家评估合格予以滚动资助。 三、投标资格要求 (一)投标责任单位须具备下列条件: 1.在艺术学科领域具有雄厚的研究实力和学术积累。 2.设有负责科研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 3.能够提供开展重大课题研究的良好条件。 (二)投标者须具备下列条件: 1.首席专家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在艺术科学研究领域具有深厚的学术造诣、公认的学术成就和丰富的前期研究成果,社会责任感强,学风优良;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局级以上(含)领导职务,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并担负科研组织指导职责。投标重大项目的首席专家只能为一名。课题组成员在专业背景、知识结构、研究专长等方面应对应项目研究内容,合理配置,体现交叉特征和互补性。 2.在研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大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大项目、国家出版基金项目及其他国家级重大科研项目的课题负责人,不能作为首席专家参加本次投标。 3.首席专家只能投标一个项目,且不能作为子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成员参与本次投标的其他课题。子课题负责人只能参与一个投标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参与两个投标课题。 四、投标课题要求 1.投标者须按本通知发布的《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招标选题》投标,自选课题不予受理。投标者须按《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重大项目投标书》的规定内容和要求填写申报材料。投标书文本要简洁、规范、清晰,不加附件。 2.投标课题要突出研究重点,体现有限目标,课题设计不宜过于宽泛,避免大而全,子课题数量一般不超过5个。 3. 投标者要熟知国内外相关领域研究前沿和动态,除必要的学术史梳理外,应着重对同类课题研究状况和他人研究成果做出分析评价,阐明投标选题的价值和意义。 4. 投标者须具备扎实的研究基础和丰富的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投标书要重点介绍首席专家近年来在相关研究领域的学术积累和学术贡献、同行评价和社会影响等方面情况。 5.投标者要树立鲜明的问题意识和创新意识,在框架设计、研究思路、主要内容、基本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体现投标者创新的学术思想、独到的学术见解和可能取得的突破。 6.项目完成时间根据研究工作的实际需要确定,一般应在5年左右完成,部分研究任务艰巨、规模较大、周期较长的课题可分期完成,完成时限不作统一规定。 7.预期研究成果的规模和数量应科学合理,确保质量和学术水准,多出精品力作,避免重复出版;最终成果为大型文献典籍整理、多卷本专著、系列丛书等形式的,应注意编纂体例的科学性和统一性。 五、其他要求 投标者请登录文化部网站(http://mcprc.gov/)查阅、下载申报公告、投标书等申报文件(路径:文化部网站主页→文化科技司→艺术科研→国家社科基金艺术学项目)。投标书一律用计算机填写、A3纸双面印制中缝装订,经我处审查合格的纸质投标书一式6份(含电子版)于2014年3月4日前报送校科研处411办公室,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超祥 联系电话:8526776(办) 664573(短号) 邮箱:77186483@qq
贵州民族大学科研处 2014年2月24日 |